河南省中小学名校长培育工程
培养人选高级研究班学员守则
为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,促进学风建设,保障学员培训期间学习、生活秩序与安全,按照《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》精神和中组部印发的《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》,特制订本守则。
一、所有参培校(园)长都是普通学员,学员报到后要尽快实现角色转换,端正学习态度,树立学员意识,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,集中精力参加培训学习,认真完成培训任务。
二、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学习、思考和交流。报到后要尽快熟悉教学计划,认真参加各项培训活动,专心听讲,积极参与小组研讨、班级交流,按时完成学习任务。
三、遵守课堂纪律,不迟到、不早退、不随意出入教室。上课及研讨交流时不准吸烟,不得接听或拨打手机(手机应关闭或设置于静音状态)。
四、严格考勤制度。学员应坚持全程学习,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,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,请假一天报班主任批准,两天及两天以上报厅主管处长批准。所有请假要有书面假条,本人交班主任后由培育工程办公室备案。因各种原因累计缺勤超过累计缺勤超过学习计划1/4者,不颁发培训证书,并通报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。
五、恪守学术诚信,严禁弄虚作假。发言材料、课题报告和论文撰写必须自己动手,不准请人代写,严禁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。
六、研修期间统一安排食宿。就餐时注意节约,杜绝浪费。学员之间、学员和教师之间不得用公款互相宴请。班级、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。
七、现场学习、省外跟岗学习是培育工程的组成部分,学员要严格按照事先确定的主题和路线,不参加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,不接受宴请,一律吃自助餐和便餐。
八、学员之间不准接受和赠送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及土特产等。
九、学习期间遵守当地有关市民文明生活的规定和食宿管理的有关规定。注意交通安全、人身安全、财物安全、消防安全,遵守公共道德,保持身心健康。